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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媒體《中國報》報導,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宣布,原先的台灣網紅謝侑芯猝死案,已改列為謀殺罪偵辦,並再度逮捕黃明志到案。法迪爾指出,經初步調查及飯店員工口供,幾可確認黃明志是與謝侑芯見面的最後一人,有必要逮捕做進一步調查,正進行相關程序,可能拘留黃明志以協助調查。
法迪爾也在發給當地媒體信件表示,此案已採用該國《刑事法典》第302條處理。若黃明志遭法院認定謀害謝侑芯,輕則處30至40年徒刑與最少12下鞭刑,重則可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