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被以「煽動罪」重判入獄21個月。《立場新聞》前董事、大律師吳靄儀早前喺《明報》撰文為鍾打氣。呢篇文章即刻被保安局長鄧炳強點名批評,話吳靄儀係「英雄化」被告,甚至引用法官講鍾「並非進行真正嘅傳媒工作」。但有《立場》前資深記者強烈反駁,指官方嘅指控對一生捍衛新聞自由嘅鍾沛權係「極大侮辱」,並形容鍾係「最硬淨、最有腰骨,能夠喺困難時刻堅守原則嘅人」。
吳靄儀喺9月30日喺《明報》發表題為〈權撐住〉嘅專欄文章,為鍾沛權打氣。佢喺文中提到,有人曾建議鍾「不如認罪求取三分之一減刑」,但鍾選擇咗拒絕,因為佢要為自己嘅新聞信念堅持到底,寧願經歷漫長嘅審訊,為新聞自由留下公共紀錄。吳靄儀仲憶述,鍾沛權「瘦長個子,偏偏生就一股牛勁」,無論面對財政困難或者嚴峻形勢,佢都會堅持捱住,直至最後一刻。
然而,鄧炳強隨即發信去《明報》投訴,批評吳靄儀嘅文章「拐彎抹角、指桑罵槐」,話佢係美化鍾沛權嘅犯罪行為成為所謂嘅「新聞工作」。鄧炳強仲引述法官嘅話,話鍾當時並非做緊真正嘅傳媒工作,而係參與所謂抗爭。
對此,《立場新聞》前採訪主任林彥邦表示完全無法接受。佢直言,呢種指控對於一個為新聞自由捱咗一生嘅人嚟講,係一個極大侮辱。林彥邦質疑鄧炳強再次向媒體施壓,打壓言論空間,「連一篇打氣嘅文章都容唔下」。
林彥邦話:「一個評論人或者新聞工作者,評論法官嘅做法,就會被視為煽動。但法官竟然有無上嘅權力隨便指控一個新聞工作者,話佢唔係做緊新聞工作,呢樣嘢係非常荒謬。」佢補充,當時《立場新聞》登咗數以十萬計嘅文章,但法官只係拎咗其中部分,就話鍾沛權係煽動人哋去示威。
林彥邦繼續話:「我喺呢行做咗18年,做過5至7間公司,跟過唔同嘅中高層、老行尊、大前輩,我唔敢話鍾沛權係做新聞最好嗰個,但我肯定佢係我見過嘅老闆入面,最硬淨、最有腰骨、最能夠喺困難時堅持原則嘅人。」
林彥邦又指,鍾沛權幾乎將所有時間都奉獻咗畀新聞工作,幾乎當公司係屋企咁,「連社交平台小編、寫稿都甘願自己搞掂」,即使面對一浪接一浪嘅風波、自己未審先押都照樣好鎮定。《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