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上月修訂實施細則,包括涉及嚴重違反國安罪行的人,可被充公財產。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入獄20年,政府今日(2日)宣布將向原訟法庭提交申請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以達致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重要目的。
政府發言人指,向法庭提出充公令申請是有效打擊嚴重罪行、保護公眾利益的做法之一,充公罪行相關財產的法律及機制亦常見於世界各地。發言人又表示,就維護國家安全所需而作出的充公令,可以防止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其同謀或其代理人運用其罪行相關財產,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切斷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資金鏈,並削弱其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