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向新田科技城注資100億  私人投資點解變成政府先承擔咁多?
政府擬向新田科技城注資100億 私人投資點解變成政府先承擔咁多?

新田科技城係北部都會區嘅重要部分。本來政府講嘅方向,係提供土地、完善基建,吸引企業投資,發展新產業。但而家提出嘅安排,係政府先向新田科技城公司注資一百億元,仲可能要自己起好產業設施,再吸引企業進駐。咁市民就要問:原本希望私人資本投資,點解變成政府先承擔咁多?按照十月十四日公布嘅建議,大約六十億元發展創科用地,三十億元加快土地平整,十億元支付公司早期營運開支。呢一百億係今年預算案已提出嘅起始資金,今次交代具體用途,唔係已經全部使晒。但文件講明,為咗吸引企業落戶,公司初期可能要自行興建產業設施。

 

問題就喺呢度。政府提供土地,同政府出錢起樓、承擔營運,係幾個層次嘅投入。土地本身已經有價值,再加建築成本、公司開支,公共財政承擔就進一步增加。咁企業相應承擔咗乜?有幾多真金白銀已經簽約落實?政府應該喺投入之前,將呢條數講清楚。我認為比較合理嘅次序,係先有具體產業項目。企業提出要做乜、投資幾多、需要幾大地方,政府再研究配土地、配基建,或者按比例共同投資。咁每一筆公帑,都有具體用途,亦有企業承諾支持。而家值得擔心嘅,係個次序倒轉咗:先定一大片地方做科技城,再成立公司、投入資金、起好設施,之後先等企業嚟。未有足夠訂單就先擴建工廠,做生意嘅人都知道有風險。換成政府投資,唔會因為冠上創科兩個字,個風險就消失。

 

數碼港就值得簡單回顧。當年政府同李澤楷旗下盈科合作,政府提供土地,發展商投入資金,項目包括後來嘅貝沙灣住宅,同科技用途嘅數碼港園區。住宅售樓收入用嚟支付項目成本,盈餘再按協議分配。即係有地產商投資,亦有住宅發展支撐整個安排。但住宅賣得成、科技園區起得成,同成功發展科技產業,係兩回事。數碼港園區二零零四年完成,之後政府仍然繼續投入資源,包括擴建。市民有理由要求一份完整交代:土地、建設同後續支援加埋,換到幾多可以持續嘅產業成果?唔可以攞物業發展嘅成績,代替科技政策嘅成績。

 

返到新田,我最擔心嘅係,私人投資不足,最後反而成為政府繼續出錢嘅理由。企業未肯嚟,就話設施未齊;起好設施仍然未夠吸引,就話要提供更多優惠;收入追唔上開支,又話產業培育需時,要繼續支持。如果每一次市場反應不足,答案都係政府再投入,咁究竟去到邊一步,先會重新評估原先嘅判斷?越冇人肯投資,政府越投越多,最後原本嘅招商計劃,就可能逐步變成公帑包辦嘅建設計劃。

 

現有資料未足以證明新田完全冇企業簽約,所以政府更加應該公開交代:邊啲已經落實投資,邊啲只係洽談,邊啲純粹表示興趣。出席活動、簽意向書,同承擔租金、設備投資、進駐期限,分別好大。政府如果要行前一步,就應該分階段投入。先做需求最明確、有企業承諾支持嗰部分;企業資金到位、項目如期推進,再開下一期。如果需求不足,就縮細規模、延後建設。唔好因為前面已經使咗錢,後面就變成一定要繼續使。

 

新田要交代嘅,唔止係幾時平整好土地、幾時起好幾幢樓,而係企業投入幾多、實際業務做成幾多。政府肯出土地、肯承擔資金,企業就要攞出相應承諾。否則樓宇越起越多,公帑越投越多,真正應該帶動發展嘅私人投資,卻始終未見到足夠承擔。咁就要問:我哋究竟係發展產業,定係用產業願景支持一輪又一輪工程?

發佈時間: 2026年10月15日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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