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間賣成億幾嘅獨立屋,買家收樓裝修,竟然揭出部分鋼筋配置同批准圖則唔一致。我要問嘅係:咁貴嘅樓,點解連跟圖則施工呢個基本要求都出問題?工程已經完成,入伙紙已經發咗,點解要等業主自己發現,先至查出偏差?先講清楚,呢個項目喺赤柱,唔係灣仔。One Stanley位於黃麻角道一百二十八號,由建灝地產發展,承建商係海悅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全盤八十二伙,包括三十二幢洋房,主打低密度、私隱同豪華配備。呢個係向有錢買家出售嘅高端項目。
涉事洋房有幾貴?《香港01》嘅成交報道顯示,一幢實用面積三千一百零二平方呎嘅海景洋房,二零二四年四月以約一億一千五百八十萬元售出,每呎約三萬七千三百四十三元。即係一間三千幾呎嘅屋,要畀超過一億一千萬。買家係以亮點國際有限公司名義買入,公司董事係蕭佑忠。《星島》引述市場消息,指今次涉事洋房買家正係蕭佑忠。
成件事點揭發?據《胡‧說樓市》調查、由《香港01》轉述,業主喺二零二四年八月收樓,其後裝修時發現樓板表層混凝土有異常,再搵註冊結構工程師檢查。報道指部分位置嘅主鋼筋數量,比批准圖則少約四成一至七成半。呢個幅度係業主方面檢測嘅報道,唔可以當成屋宇署已公布嘅最終結論。屋宇署十月三日公布,呢間屋早喺二零二三年七月就獲發入伙紙。署方今年一月收到業主代表舉報,三月到場視察,六月至九月多次做檢驗,包括雷達勘測、鑽芯抗壓測試,同埋現場鑿開混凝土檢查。即係間屋已經攞咗入伙紙,買家亦已經收咗樓,最後要靠業主自己發現異常、另外搵工程師,先至推動追查。我就要問:原本負責施工同完工把關嗰啲人,當時做咗啲乜?
官方已經確認嘅偏差,本身就足夠要求交代。屋宇署檢驗後發現,部分樓板嘅鋼筋配置,同批准圖則唔一致;地面低層一條橫樑嘅保護層,亦冇按圖則配置鋼絲網。我哋唔需要將業主方面報告嘅減少幅度,講成官方已確認嘅數字。因為單憑屋宇署已確認「配置同圖則唔一致」,已經要問:點解會唔一致?邊個應該核對?點解當時冇發現?
第一條問題:點解會起成咁?億元樓價包括地價、位置、景觀同其他成本,唔可以直接當成建築成本。但照圖則配置鋼筋,係工程原本就應該做到嘅基本工作。呢間屋嘅成本帳未公開,我唔會亂估少放鋼筋慳咗幾多,更唔會未查清就話有人刻意偷工減料。不過,一個賣到過億嘅項目,有乜理由容許基本施工要求失守?如果連鋼筋配置都控制唔到,所謂高端品質靠乜支持?如果係施工出錯,點解監工冇發現?如果有人改過配置,邊個批准?如果現場用錯圖則,圖則版本係點樣管理?發展商要答嘅,係買家收到嘅工程,點解同批准要求有差別。花園、海景、豪華裝修,都代替唔到呢個答案。
第二條問題更加嚴重:點解過到監管,仲攞到入伙紙?要分清楚,批准圖則係批准設計,唔等於政府逐條驗過落咗場嘅鋼筋。香港制度由建築專業人士監工、承建商施工,屋宇署負責監管同抽查;申請入伙紙亦涉及工程竣工證明。正因為制度依靠專業把關,先更加要問:施工嗰陣邊個核對?完成嗰陣邊個證明?署方發入伙紙嗰陣,又依據咗乜資料?鋼筋被混凝土遮住之後,核對就困難得多。我要求查嘅係:落混凝土之前有冇檢查?檢查記錄、照片、監工文件喺邊?邊個簽署,根據乜確認符合要求?如果文件話符合,實物卻對唔上,個差別係點樣形成?屋宇署唔可能日日睇住每個地盤,但抽查係點樣安排、專業申報係點樣核實,同樣要解釋。
而家署方話未有構成明顯危險,呢個判斷當然要尊重。但佢答嘅係目前危險程度,未答點解工程偏離圖則。買家買嘅係符合批准要求嘅屋,唔係買一間事後檢測話暫時冇明顯危險嘅屋。安全評估要做,施工同監督責任亦要追,兩者唔可以互相代替。賣方堅維有限公司表示會配合調查,若發現失誤,會依法補救同追究責任。屋宇署亦已要求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承建商同發展商提供資料同面見;若查出違規,會提出檢控或者紀律處分。十月六日,李家超再表示,已要求發展局監察個案調查,並推進加強監管同罰則。但加重罰則之前,必須查清原有關卡點解冇發揮作用。如果最後需要修補,修補邊度、按乜標準驗收、邊個負責費用,都要交代。如果牽涉共同監工程序,同項目其他單位要唔要查,亦要有根據。
呢單事最值得質問嘅,係一間已經攞到入伙紙、賣到過億嘅屋,竟然要靠買家自己揭開工程偏差。施工、監工、竣工證明、政府監管,邊一關出咗問題,就追到邊一關。監管機構嘅價值,必須體現喺問題點樣被發現、責任點樣被追究。圖則批咗,樓起好咗,紙發咗,點解實物仍然對唔上?呢條問題,必須答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