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部今天發布「關於開展基礎教育規範管理鞏固年行動的通知」。這份通知提出「基礎教育規範管理負面清單(2026版)」,內容羅列20條禁止行為,主要圍繞政治安全、教育公平、學生身心健康、課業負擔過重、師德失範、侵害群眾利益等6大問題。
除了既定的「嚴禁出現反黨反社會主義、醜化黨和國家形象」、「嚴禁違反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規定」、「嚴禁頻繁組織考試」、「嚴禁利用節日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上課補課」等禁令外,2026版較2025年版新增4條規定。
新增規定重點包括,「嚴禁幼兒園提前教授小學階段課程」、「嚴禁教師有償補課或透過直播打賞、知識付費等途徑向家長變相收費」、「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與違背身心發展規律、與年齡特點不符的商業性活動、競賽類活動」、「嚴禁在學生入團、入隊和班幹部選拔等工作中出現謀取私利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