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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最高法院早前裁定,長和旗下的「巴拿馬港口公司」持有的港口特許經營合約違憲。
長和發公告指,董事會對有關裁定及巴拿馬的相應行動表示強烈反對,認為與批准特許經營合約的法律並不一致,巴拿馬港口公司已展開,並將根據適用特許經營合約及國際商會的仲裁規則,積極果斷向巴拿馬提出仲裁。
公告又指,巴拿馬最高法院的決定,可能於2月初生效。集團會繼續諮詢法律顧問,並保留一切權利,包括就有關事宜訴諸國內及國際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