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33歲休班警員今年2月凌晨喺街頭醉酒非禮一名女子,事後逃去地鐵站時,被途人合力截停並報警拉人。涉案警員鄭毓偉昨日(25日)喺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非禮罪。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因「酒精惹禍」而做出失常行為,懇求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判刑,例如緩刑;但裁判官陳志輝直指案件極為嚴重,並向被告直言:「你自己嘅職業你自己都好清楚」,現階段難以考慮判緩刑,最終決定先索取背景報告,押後到10月8日判刑,被告須還柙。
女事主凌晨返屋企 遭摸胸兼摸私處
控方案情透露,33歲被告鄭毓偉(報稱任職警務人員),被控於2025年2月4日凌晨2點45分左右,喺黃大仙鳳德道8號燈柱附近嘅行人天橋升降機外,猥褻侵犯女事主X。
事發當時,X獨自在返屋企途中,突然發現有男子(即被告)尾隨。當X去到升降機外準備停低嘅時候,被告竟然突然喺前面走埋去,用左手摸X嘅右邊胸部,X當場嚇到失去平衡跌落地。被告唔單止無停止,反而更加低身繼續摸X嘅胸,仲伸手摸佢嘅私處。X試圖推開被告,又踢佢,但都無成功。
成個非禮過程維持咗約30秒,事發時街道空無一人。之後被告即時逃走,X仍然緊隨其後追趕。去到鑽石山地鐵站出口附近,數名途人聽到X大聲呼救,於是即時合力截停被告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拘捕被告之後,被告喺警誡下否認自己犯案,仲辯稱:「我喺前面見到個撚樣非禮完佢之後,跑咗落嚟之後,畀路人撳低咗」。不過,成個犯案過程早已經被附近嘅閉路電視同車cam影低,成為鐵證。
辯方稱被告奉公守法 「酒精惹禍」或失去警員職位
辯方律師今日喺庭上求情時表示,被告鄭毓偉一直以嚟奉公守法,一生做人都「清清醒醒」,但係案發當晚因為去親戚屋企「飲大咗」,先做出失常嘅行為,令自己「fall from grace」(跌落神壇),辯方指事件完全係「酒精惹嘅禍」,又透露警方內部被告所有上司都一致為佢撰寫求情信,證明佢一向盡忠職守,希望法庭考慮緩刑等非監禁式刑罰。
辯方亦強調被告家庭負擔沉重,「上有高堂,下有妻房」,如果入獄,太太需要獨力照顧兩名年幼女兒及年邁嘅雙親,仲會因為失去紀律部隊宿舍而面臨重大生活困境。
官指案情嚴重 認為被告當時未必「飲到唔清醒」
裁判官陳志輝明言,雖然相信被告並非慣犯,但案件嘅嚴重性無容置疑,尤其係被告將事主㩒低之後仍繼續做其他非禮行為,性質惡劣,加上被告身份係警務人員,「你自己嘅職業你自己都好清楚」,坦言現階段難以考慮緩刑。
辯方繼續強調被告當時「飲得好醉」,喺警誡下供詞亦係「語無倫次」。但裁判官認為被告當時嘅表現,例如即刻否認犯案,聲稱係「見到另一個人非禮」先被捉,顯示佢其實仍然有一定意識,未至於完全醉到唔知自己講緊乜嘢:「我唔敢肯定佢有幾醉」。官亦重申:「我深信佢有悔意,但呢個控罪、成個過程,你都好清楚」,並指出被告作為警察,一向奉公守法係理所當然,「無案底係好正常嘅事」。
最終裁判官決定先替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將案件押後到10月8日再作判刑,期間被告須要還柙候訊。陳官最後再向被告強調:「你自己嘅職業你自己好清楚,(案件)係好嚴重」,清楚表示案件唔係輕微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