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30日喺將軍澳採取行動,以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為由,拘捕兩名男子,年齡分別為68歲同35歲,據了解佢哋係流亡美國嘅「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 HKDC)執行總監郭鳳儀嘅父親同胞兄。
今次係警方首次引用《國安條例》第90條所訂明嘅「處理潛逃者資金」罪。警方聲稱,兩名被捕人涉嫌協助郭鳳儀更改一份人壽保險單內容,試圖提取當中結餘資金。
警方今(2日)正式落案起訴68歲被捕男子,控以一項「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罪,案件下午會喺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至於35歲男子暫時獲准保釋候查。警方警告稱,處理潛逃者資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監七年,呼籲市民勿以身觸犯國安相關法例。
現年28歲嘅郭鳳儀,早年喺香港成長,中五後赴挪威升學,其後遠赴美國紐約大學主修新聞與哲學。佢自2019年起活躍於海外民主運動,以「家樂牌通心粉」名義發起全球G20登報行動,並參與匿名網絡嘅協調。2022年起正式以真名示人,擔任美國華府政團HKDC執行總監,並積極向美國政界遊說制裁中港官員。因公開呼籲美國政府禁止香港特首李家超出席2023年APEC峰會,郭鳳儀於2023年7月被港府國安處發出通緝令。
根據2023年12月24日由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根據《國安條例》刊憲指明,包括郭鳳儀喺內嘅七名潛逃者,已被實施四項針對性措施,包括凍結資產、禁止提供資金、禁止進行同房產或合資有關嘅活動,並撤銷特區護照。
郭鳳儀當時接受《光傳媒》訪問,形容港府此舉明顯係策略性安排,「喺西方假期期間刊憲,係想減低外界反應」。佢又坦言,被撤銷護照後形同「無國籍人士」,日後行動受限,而禁止資金處理亦會影響海外港人組織籌款運作,「令支持者會唔會繼續捐款都變成疑問」。又指港府目的係製造寒蟬效應,「警告其他人唔好再同我有任何聯繫」。
同郭鳳儀一同被港府列為潛逃者嘅,仲包括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郭榮鏗、袁弓夷、任建峰,以及社運人士邵嵐同許穎婷。根據《國安條例》,針對潛逃者可實施四項措施,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