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一讀同二讀《職工會(修訂)條例草案》,而政府今次修例力度比以往對黑社會成員嘅限制更加嚴苛——只要係因違反《國安法》被定罪,即使刑滿出獄,終身都唔可以擔任工會職務。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甚至話,違反國安較入黑社會嚴重。
孫玉菡:危害國安比入黑社會更嚴重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喺立法會二讀發言時表示,今次修例係為咗「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同埋「完善職工會規管制度」。佢話,2019年社會運動之後,有人「企圖利用工會作掩護,從事危害國安活動」,所以政府要加強監管,避免有人「借殼搞事」。
佢又補充話,唔同於加入黑社會者只係禁任五年,危害國安者將會終身唔可以做工會幹事,唔會有復職可能。「細個唔知社會複雜,走錯路入咗黑社會,改過仲可以畀機會。但你做咗危害國家安全嘅事,性質就完全唔同。」雖然咁樣,孫玉菡亦強調,被定罪人士出獄後仍然可以享有一般市民權利,包括參加工會成為會員,但擔任理事一職就「需要審慎考慮」。
境外資金、職工會註冊將受更嚴規管
根據草案內容,修例後登記局局長將擁有更大法定權力:
對於有工會疑慮辦公地址為私人住宅會否被「突擊檢查」,孫玉菡回應指,法例已設有保障,需經裁判官批出手令先可入內搜查,「冇理由話敲門就要人開門」,強調程序上係經審批,唔係任意行事。
孫玉菡強調,有關修例針對性強,目標係加強國安風險管理,唔會影響「合法合規」工會運作,市民仍然可以自由組織或加入工會。他表示政府會利用條例刊憲後6個月過渡期,加強宣傳同製作指引,協助工會理解及執行新規定。
網民諷:殺人放火賣毒品害人都好過你違反國安
有網民對此諷刺稱:「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個中國」、「冇錯,黑社會都有愛國嘅」、「我當然明白,冇黑社會邊有今日香港咁由治及興」。亦有網民質疑話:「以後同啲細路講,情願叫佢入黑社會都唔好犯國安,殺人放火賣毒品害人都好過你違反國安」、「咁算唔算政府帶頭鼓勵人就算去撈黑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