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內政部喺週三(5日)表示,已決定未來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持有人去英國將毋須再申請電子旅行授權(ETA)。內政部會盡快修改相關法例,令新措施盡早生效。
英國內政部移民及公民事務國務大臣馬可特拉(Seema Malhotra)喺回覆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David Alton)嘅信中解釋,自1月5號起,任何冇英國公民或英國移民身份嘅BNO持有人,入境英國前必須申請ETA。不過,內政部經過持續檢討同聽取各方意見後,決定豁免BNO持有人嘅ETA要求。馬可特拉強調,英國政府推出ETA制度,目的係為咗提前篩查入境人士,阻截可能對英國構成威脅嘅人入境,係一項加強邊境安全嘅措施。
不過當局考慮到BNO持有人同英國嘅深厚聯繫、英國對BNO群體嘅歷史承諾,加上BNO護照本身係英國發出嘅旅行證件,所以決定豁免相關人士嘅ETA申請。佢又表示,內政部會盡快修訂相關入境條例,並且定期檢討政策嘅實施情況,防止措施被濫用。英國內政部強調呢項決定係考慮到英國同BNO社群嘅特殊聯繫而作出,惟目前未有公佈具體嘅實施日期。
自今年1月8日起,英國已經正式推行新嘅入境要求,所有旅客,包括免簽證國家人士,都要事先申請電子旅行授權(ETA),只有英國國民同已經獲准居留英國嘅人士可以豁免。ETA嘅申請費用為10鎊,申請人需要上載護照資料同證件相,約3個工作天內會有結果。至於曾經被判監12個月或以上嘅人士,ETA申請會直接被拒。呢項政策可能影響到因為2019年反修例事件而入獄嘅BNO持有人申請赴英,對此馬可特拉未有作出具體回應。
早前推動有關修訂嘅移英港人組織「蘇格蘭香港人」創辦人郭子健喺Facebook發文,感謝英國政府作出呢項決定,並表示會繼續留意政策嘅落實情況,包括BNO持有人入境時,會唔會因為技術或其他原因而受阻。
BNO身份最初係因為1984年中英簽署《中英聯合聲明》而產生,當時英國同意喺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後,香港居民將唔再享有英國屬土公民身份及居留權。但為保留同香港居民嘅聯繫,英國提供咗BNO嘅身份供港人登記,令符合資格嘅人士繼續同英國保持一定關係。
2020年,因應中國違反聯合聲明、損害香港嘅自治同自由,英國政府宣布由2021年1月起,符合申請BNO嘅港人同佢哋嘅家屬,可以前往英國生活、工作或讀書。居住滿5年後可申請永久居留權(ILR),再居住多12個月後,就可以申請入籍英國,取得完整公民身份。《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