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入籍英國恐迎重大變局 保守黨籲由「5+1」增至「10+5」
BNO入籍英國恐迎重大變局 保守黨籲由「5+1」增至「10+5」

英國保守黨黨魁栢丹娜(Kemi Badenoch)近期接受英國廣播公司(BBC)訪問時,建議應該將新移民「轉正」成公民資格嘅居住年期,從現時一般所需住滿6年(5+1),大幅拉長至15年(10+5)之後先可以申請英國公民身份。呢個消息一出,隨即引發唔少移英港人熱烈討論。

 

公民身份需予「有意義」人士


栢丹娜表示,英國公民身份唔只係一項權利,而係一項特權(privilege),所以應該留給「與英國有真正、有意義聯繫」嘅移民。


佢認為,新來到英國嘅移民好似構成一條「傳送帶」(conveyor belt),用嚟快速獲得公民資格,令大量人想藉此機會攞身份,令公共服務承受壓力。佢覺得英國應該保證嚟自海外嘅人同英國有更深度連結,必須對經濟有貢獻,而且冇犯罪紀錄。

 

英國現行制度下,新移民一般要喺當地連續居住5年先可以申請ILR(永久居留權),再等12個月才可以申請入籍成為英國公民。不過栢丹娜主張,申請ILR應該從5年拉到10年,而獲得ILR之後再等足5年先可申請入籍。


以BNO簽證移英嘅不少港人,原本都可以走「5+1」路線:喺英國住夠5年後申請ILR,再住1年就能申請成為英國公民;另一方面,一般工作簽證持有人住夠5年都可申請ILR,但如果持創業、專才或投資簽證,有機會只需2至3年;以及英國公民配偶可在攞到ILR後即時申請入籍。

 

保守黨:要設移民人數「硬上限」


英國國會下周將商討有關邊境安全、難民同移民法案。保守黨希望由工黨組成嘅政府接納相關建議,並且將變動追溯至2021年。英國喺2021年擴大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嘅權益,讓港人可以透過「5+1」年後申請做英國公民。


1984年,中國同英國簽訂《中英聯合聲明》,確認香港主權移交。之後英國1985年頒佈《香港法案》(Hong Kong Act),規定香港居民喺1997年7月1日之後唔再享有英國屬土公民身份同居留權,同時唔能使用英國屬土公民護照。但為咗保留英國同香港居民之間某種聯繫,英國又畀香港居民登記成「英國國民(海外)」身份,只要喺1997年6月30日前已經歸化成英國屬土公民並自願申請即可。


2020年7月1日,英國政府認定中國喺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並違背保障香港自由、自治及司法獨立嘅承諾,所以宣布自2021年1月起,符合申請BNO資格嘅港人及家屬,可以嚟英國讀書、工作滿5年後先攞ILR,再住12個月就可以成為英國公民,係英國政府首次俾BNO持有人額外權益。

 

工黨:冇人會嚴肅對待呢個建議


不過英國內政部轄下邊境安全及難民部政務次官、工黨籍葉安琪(Angela Eagle)就反駁,保守黨已經執政14年,卻喺移民問題上屢屢失敗,冇人會認真對待佢哋此刻拋出嚟嘅新政策。栢丹娜亦承認,保守黨執政期間錯失機會、犯下錯誤,但佢強調,若然延長居住年期申請永居、延後入籍要求,可以大幅降低移民人數,又認為移民總量應該設硬上限。不過,栢丹娜就冇列出個別數字。《I》

發佈時間: 2025年02月07日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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