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香港經濟惡化 破欠基金開支創5年來新高
東方:香港經濟惡化 破欠基金開支創5年來新高

《東方日報》今(18日)報道,由於本港經濟惡化,破產欠款保障基金(破欠基金)發放額創5年來新高,去年(2023年)破欠發放額已超過1.5億元,較2022年發放金額上升超過2倍。破欠基金喺2023至2024年度(截至2024年2月)開支亦創下5年來最高。

 

根據勞工處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嘅質詢顯示,2023至2024年度(至今年2月),破欠基金開支達到約1.71億港元新高紀錄,2019年至2023年破欠基金發放嘅特惠款項呈反覆上升趨勢。當局指,5年來勞工處收到所有處理申請所需嘅資料同文件後計嘅發放款項時間,大部分成功申請嘅款項都能喺4個星期內發放。

 

根據官方介紹,當僱主無力償還債務時,僱員可入稟法庭,要求對僱主發出清盤或破產呈請,追討欠薪、未放年假薪酬、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和/或遣散費等款項。僱員同時可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以墊支欠薪、未放年假薪酬、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和/或遣散費。

 

在清盤或破產令發出後,僱員亦可向破產管理署登記所有債項,以便日後獲得清還。基金由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管理,而勞工處薪酬保障科則負責處理及審核有關嘅申請。

 

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基金可以墊支嘅特惠款項包括︰

 

(一)欠薪:包括僱員在服務最後一天前嘅4個月內,已為僱主服務而被拖欠嘅工資,仲包括已放假而未獲支付嘅年假工資、法定假日工資、分娩假期工資、侍產假期工資同疾病津貼,仲有年終酬金。最高為80,000元。

 

(二)代通知金:包括不超逾相等於一個月的薪金。最高為45,000元。

 

(三)遣散費:最高首100,000元,另加餘額嘅50%。

 

(四)未放年假薪酬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即僱員根據《僱傭條例》在終止合約時可享有嘅未放年假薪酬,包括(1)僱員就最後完整假期年累積而仍未放取嘅有薪年假薪酬;及(2)如僱員在最後假期年已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在僱傭合約被終止時可獲的按比例計算嘅年假薪酬,同埋僱員在服務最後一天前的4個月內可享有而未放嘅法定假日薪酬。最高金額係26,000元。

 

當局呼籲勞工發現包括以下情況,包括:僱主未能支付包括工資在內嘅債務、將機器或原料搬離工作地點、工作地點突然關閉、僱主突然失蹤或僱主資產或貨物由法庭執達吏扣押時,應盡快同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聯絡,以免錯過申請時限。《I》

 

發佈時間: 2024年04月18日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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