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都冇用! 葡籍前「港獨黨」主席被控煽動分裂國家 認罪不獲減刑判囚5年
解散都冇用! 葡籍前「港獨黨」主席被控煽動分裂國家 認罪不獲減刑判囚5年

一名被指為「香港獨立黨」主席嘅41 歲葡萄牙籍英國皇家音樂學院教師黃煡聰,2022 年入境時被捕,原被控串謀煽動罪,被改控《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雖然認罪卻因被訂為「情節嚴重」,不獲全數減刑。被區域法院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練錦鴻判囚5年。值得一提嘅係,該黨喺《國安法》生效前已取消註冊。

 

據網媒《法庭線》報道,承認案情指,警方於 2021 年 11 月起,喺多個網上平台同社交媒體發現「香港獨立黨」嘅帳戶,張貼大量分裂國家文宣,宣揚將香港由中國分離出去。

 

案情指,被告為「香港獨立黨」主席,呼籲香港成為獨立國家,重返英聯邦。涉案 42 則帖文提及眾籌軍費、向僱傭兵索取報價「摧毀政府勢力」。帖文又呼籲網上聯署,要求北約進攻深圳,營救「12 港人」同佔領香港等。

 

案情指,「香港獨立黨」多番宣傳其「五大網領」,包括廢除《中英聯合聲明》同《香港關係法》、宣布中國非法佔領香港、當香港主權懸空時,英美重新執行《南京條約》、《北京條約》同《展拓香港界址專條》,領土由英美托管,並宣布香港成為中立地區。英美喺香港駐軍時,動用外匯儲備付款北約;最後香港建成有獨立主權嘅英聯邦國家。

 

案情指,「香港獨立黨」網站、Facebook 和 Instagram 帳戶於 2021 年 12 月前已關閉;Twitter 同Telegram 則仍活躍,可供公眾閱覽。

 

控方指,被告於 2022 年 11 月 1 日回港探親時被捕,佢喺英國完成音樂學士學位,曾任音樂學院項目工程師,亦曾任音樂教師。辯方求情提及,被告自願交出手機密碼,部分社交平台已關閉,屬自願投案同放棄犯罪。而「香港獨立黨」在《國安法》生效前已取消註冊。

 

辯方指,逐點來睇,未必符《國安法》所列減刑理由,但累積效應下符合「自動放棄犯罪」及「自動投案」,望法庭可酌情減刑。

 

練錦鴻判刑時指,被告扭曲歷史,妖魔化中國政府,稍有歷史知識嘅人,都知其建議「不符史實、不合情理」,指佢對國際政治生態無知。又話,外國政客以香港被壓迫為借口,打壓同抵制中港,有關帖文會令人誤以為得到外國助勢,受扭嘅的邏輯及膚淺口號影響,摧殘社會秩序。

 

練錦鴻話,「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被告移民外地後理應已「效忠別國」、身在「安全之地」,但佢煽動港人對中港仇恨,鼓勵以暴力推翻香港政府同宣揚香港獨立,將案件訂為「情節嚴重」,以 78 個月為量刑起點。因應「呂世瑜案」案例,「情節嚴重」者刑期下限為 5 年監禁,故即使被告認罪,亦不獲全數減刑,判囚5年。《I》

發佈時間: 2024年04月12日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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