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向富豪追稅,今次令不少已經移民嘅人都提心吊膽。彭博報道,內地成立專組調查富豪稅務,部分小組只跟一名億萬富豪。有被追稅人士賣股、喺海外借錢籌款,亦有人急於申請外國護照。呢啲反應未能證明個別人士逃稅,卻反映一個現實:搬咗去外國,唔代表過去嘅稅務問題已經完結。
中國居民個人要就境內外所得依法納稅,條法律原則唔係今年先有。真正改變嘅係執行力度。過去海外戶口、公司同信託分散喺不同地方,查核成本高,很多安排長年少被追問。路透引述研究人士指出,過往執法寬鬆,部分投資者很可能從未就海外收入交中國稅。以前冇收到稅單,唔等於法定責任已經消失;但政府今日追數,亦必須逐筆證明法律根據同可追期間。
七月公布嘅離岸信託規則,令風險變得具體。居民個人將資產放入海外信託,可以按當時市值減原值及合理費用後嘅增值計稅;信託同相關境外實體日後產生收益,即使未派到個人手上,亦可能要按年申報。相關所得類別適用兩成稅率,但稅基係依法計出嘅所得,唔係將全部信託資產直接乘兩成。公告亦要求指定過往未繳稅款喺九十日窗口內處理;畢馬威列出嘅期限係十月二十二日,按時申報繳納可免加收滯納金。
最令移民家庭不安嘅,係稅務居民身分。有人取得外國綠卡,長期喺海外生活,卻仍保留中國戶籍,同時有家人、物業、退休安排或者生意喺內地。保留呢啲連繫可能有實際便利,但稅務機關亦會據此追問:你喺法律上有冇仍然以中國作為習慣性居住地?《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境內有住所者屬居民個人;「住所」涉及戶籍、家庭同經濟利益,並非單純數一年返去幾多日。七月公告更列明,即使取得外國國籍或境外永久居留權,主要經濟利益仍來自中國境內者,可被判定為有住所居民個人。
呢度要將幾條規則分開。對冇中國稅法上住所嘅人,一個納稅年度喺境內累計住滿一百八十三日,係判定居民個人嘅法定日數門檻;九十日規則主要關乎部分非居民在中國工作時,境內工資點計稅,唔係「住滿九十日即全球徵稅」。境內地址、銀行帳戶、家庭及業務關係可以成為調查線索,但現行法例冇一張「五項中幾項就自動成為居民」嘅統一清單。若兩個國家都認定同一人為稅務居民,仍須視乎適用稅收協定,檢視永久住所、重要利益中心等因素。
技術上,稅務機關今日確實比以往更容易發現海外資產。中國自2018年開始按共同申報準則交換金融帳戶資料,內容包括持有人身分、帳戶餘額、利息、股息同出售金融資產嘅收入。累積多年資料,再與報稅紀錄、持股及信託結構核對,足以找出值得深入調查嘅落差。人工智能亦可以加快篩選大量資料,但「系統標示異常」唔等於「已證實逃稅」:資產屬邊個、收入屬邊年、外地交過幾多稅,仍要靠文件同法律判斷。
追稅背後亦有財政壓力。只講一般公共預算赤字,會漏咗土地出讓收入所在嘅政府性基金預算。按財政部公布嘅兩本帳原始收入與支出相減,2023年差額約八點八四萬億元人民幣,2024年約十點四三萬億,2025年擴至約十二點六五萬億。呢組數係兩本帳嘅收支差額,未處理跨預算調撥等項目,不能直接稱為官方「全口徑赤字」;但佢清楚顯示,單用一般公共預算赤字形容財政壓力會低估問題。土地相關收入持續下跌,亦令政府更有動機查找其他稅源。
海外資產規模亦唔可以只睇一點二萬億美元。嗰個係路透引述顧問公司對內地超高淨值人士海外資產所作嘅估算。另一項波士頓顧問公司估算顯示,單係香港管理嘅跨境財富已約二點九萬億美元,當中約六成與中國內地有關,即約一點七四萬億美元;新加坡、瑞士等地尚未計入呢個香港數字。因此,中國相關海外財富合計達兩、三萬億美元係值得討論嘅推算方向,卻未有一個可直接相加、核實而且全數屬中國稅務居民嘅總額。海外資產總值,更絕不能當成欠稅總額。
問題嘅核心,係過去多年較鬆嘅執行,撞上今日更強嘅資料能力同財政需求。政府有權依法追收應繳稅款;富豪有海外律師同信託,亦唔應享有查唔到嘅特權。但一張可能牽涉多年收入嘅稅單,可以迫人賣股、借錢,甚至打亂整個家庭嘅移民安排。正因後果咁重,政府更加要公開講清楚:居民身分點判、追到邊一年、資產點估值、外國已繳稅款點抵免,以及納稅人可以點樣覆核。查得到海外錢,只證明執法能力;每一蚊都計得清、講得出憑乜收,先證明追稅有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