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吉隆洪災追蹤:數字差距揭中國知情權問題
西藏吉隆洪災追蹤:數字差距揭中國知情權問題

八月二十六日,西藏同尼泊爾邊境爆發嚴重洪災。今次受災嘅中國一側係西藏日喀則市吉隆縣,尼泊爾一側主要係拉蘇瓦縣。冰川同岩石崩塌之後,大量泥水沿住河谷向下游衝擊,沖毀村落、道路、橋樑同水電站,亦摧毀中尼邊境嘅吉隆口岸。

 

事發當日,路透社報道,尼泊爾一邊已經搵到一百五十七具遺體,並有數以百計遊客失蹤。中國央視當日就公布,西藏吉隆縣有三人死亡、二百六十五人失聯,並表示數字仍然核實緊。

 

去到九月五日,尼泊爾警方公布,死亡人數已經上升到一千三百四十二人,仍然有四千八百八十六人失蹤。遺體分布喺八個縣,當局已經埋葬一千零三十具遺體,亦將一千二百七十具未能確認身份嘅遺體資料上載網站,畀家屬協助辨認。

 

中國方面,截至九月五日傍晚六點,官方公布四十三人死亡、五百一十九人失聯。兩邊數字嘅差距,唔可以簡單理解成同一個統計範圍。尼泊爾嘅數字涵蓋八個受災縣,洪水沿住博德科西河同特里蘇里河向下游推進,受災範圍非常廣;中國公布嘅數字,主要係吉隆口岸及周邊地區嘅個案。

 

但係,統計範圍唔同,只可以解釋一部分差距,唔可以解釋點解兩邊資訊透明程度咁唔同。由事發當日到九月五日,尼泊爾由一百五十七具遺體,增加到一千三百四十二人死亡,增加超過一千一百人。中國就由三人死亡,增加到四十三人。中國數字唔係完全冇變,但係變化幅度同尼泊爾相比,明顯細得多;而且每次公布,都冇提供完整姓名、個案編號同具體變動原因。

 

真正值得追問嘅,唔係未有證據就直接話中國一定隱瞞咗幾多死人,而係中國有冇提供一個可以核對嘅制度。

 

完整名單嘅重要性,就係每一個數字都要對應一個具體嘅人。有完整死亡名單同失蹤名單,家屬就可以逐一核對:我嘅親友明明失蹤,點解唔喺名單入面?某個人點解由失蹤變成死亡?根據係遺體、DNA,定係其他證據?名單上面嘅人數同政府公布嘅總數,點解對唔上?

 

甚至乎只係漏咗一個人、漏咗一個姓名,或者少咗一項紀錄,家屬都可以即刻提出問題。政府要刪走、隱藏或者改動一項資料,就冇咁容易無人察覺。但如果政府只係公布死咗幾多人、失聯幾多人,唔公開任何可以核對嘅個案資料,公眾就唔知道呢啲數字究竟代表邊啲人,亦唔知道有冇人被漏報、重複計算,或者根本未被納入統計。

 

呢個就係知情權嘅核心。知情權唔係為咗滿足記者好奇心,亦唔係災難之後用嚟攻擊政府嘅政治口號,而係人民作出決策嘅先決條件。

 

如果雲南、貴州或者其他山區,出現類似嘅冰川崩塌、山洪同泥石流,附近地方政府要知道今次災難究竟點樣發生:係上游突然崩塌?係堰塞湖潰決?係預警系統冇發出訊號?定係村落、道路同房屋本身建喺高風險地帶?

 

佢哋仲要知道,水位喺幾多分鐘之內上升幾多、邊類建築最先被沖走、邊啲地方完全冇預警、居民有冇足夠時間撤離。只有資料完整,其他地方政府先可以改進預警系統、撤離路線、橋樑設計同避難安排。

 

對附近居民嚟講,資訊更加直接影響生存。如果佢知道上游災情遠比官方初步數字嚴重,知道附近仍然有堰塞湖、山坡失穩或者第二次洪水風險,佢可能會選擇離開河谷、要求搬遷,甚至自行搵安全地方暫避。

 

但如果政府只係選擇性地話災情受控、救援有序,卻唔講死亡人數、失蹤名單、危險範圍同實際風險,居民就冇辦法作出理性判斷。人民為咗自己同家人嘅安全作決定,唔應該只可以聽政府揀出嚟畀佢聽嘅資訊。

 

而中國資訊封閉,亦唔只係冇公布名單。美聯社報道,外國記者未能自由進入中國受災地區,災區主要只容許央視同新華社等官方媒體採訪;有中國記者更被指示唔可以訪問死者或者失聯者家屬,只可以使用新華社材料。

 

如果記者唔可以自己去現場,唔可以訪問人民,唔可以追查個案,國內媒體又只能跟新華社通稿報道,咁就唔再係真正嘅新聞採訪,而係轉發官方敘事。政府可以話自己透明,但公眾實際上只接觸到一個聲音,冇辦法比較證詞、核對數字,更加冇辦法知道官方講法係咪完整。

 

一個政府要取得人民信任,唔係靠自己宣布透明,而係要容許記者查、容許人民講、容許家屬核對。完整名單、定期更新、清楚統計口徑,再加上獨立媒體可以進入現場,呢啲先係透明度嘅實質內容。

 

今次洪災未必已經足以證明中方一定少報咗幾多死亡人數,但就清楚顯示,當資料唔公開,人民連提出問題嘅基礎都冇。而冇問題,唔代表冇問題;有時只係因為政府根本冇畀你睇到足夠資料,令你連問一句點解都做唔到。

發佈時間: 2026年09月07日 15:07
關於我們 | 加入我們 | 隱私權聲明 | 免責聲明 | 錯誤回報/意見提供
電郵: hongkongmatters.info@g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香港元宇宙.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