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國會通過爭議法案 巴勒斯坦襲擊者可判處絞刑
以色列國會通過爭議法案 巴勒斯坦襲擊者可判處絞刑

當地時間30日以色列議會以 62 票贊成、48 票反對,正式通過咗一項極具爭議性嘅死刑法案。呢項法案授權法官,可以對喺約旦河西岸實施「致命襲擊」嘅巴勒斯坦人判處死刑,而執行方式更係令人嘩然嘅「絞刑」。

 

呢次立法被視為以色列極右翼勢力嘅重大政治勝利。推動法案嘅核心人物,係國家安全部長格維爾(Itamar Ben-Gvir)帶領嘅「猶太力量黨」(Otzma Yehudit)。

 

喺表決當日,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Benjamin Netanyahu)亦都有現身議會,親手投下贊成票。表決結果一出,格維爾隨即喺議事廳入面同黨友慶祝,仲向傳媒形容今日係「正義嘅日子」。佢更加喺胸口扣上一個絞刑架形狀嘅徽章,挑釁意味極濃。佢話:「任何選擇恐怖活動嘅人,就係選擇咗死亡。」

 

根據今次通過嘅法案條文,入面有幾個要點引發國際社會高度關注:

 

一、 絞刑為默認刑罰:被軍事法庭裁定實施恐怖活動而導致死亡嘅被告,法庭會預設判處絞刑。

二、 無需一致裁決:過往如果涉及極刑,通常需要合議庭法官一致同意,但新例下只需要「簡單多數」就可以判死。

三、 無追溯力:雖然法案適用於未來嘅襲擊,但唔適用於2023年 10 月 7 日襲擊以色列嘅人員,有關方面正另行推進相關立法。

四、 法律雙軌制:最受抨擊嘅一點係,呢條法例主要針對由軍事法庭審理嘅巴勒斯坦人;而以色列公民(包括定居者)就算犯下同樣罪行,通常都係由民事司法體系處理,被判死刑嘅門檻極高,幾乎係「量身定做」針對特定族裔。

 

以色列一直被視為法律上保留但實際廢除死刑嘅國家。除咗1962年對納粹戰犯艾施曼(Adolf Eichmann)執行過死刑之外,以色列基本上已經幾十年無用過呢種極刑。

 

呢項法案之所以引發巨大爭議,係因為佢喺執行對象上存在明顯嘅唔對等。法案主要針對由軍事法庭審理嘅案件,而喺約旦河西岸,只有巴勒斯坦人會被軍事法庭起訴。

 

雖然法案入面有一項條文提到,以色列刑事法院(審理以色列公民嘅地方)亦可以對特定謀殺案判處死刑,但條件係被告必須具備「終結以色列國存在嘅意圖」。批評者指出,呢種定義方式明顯係為咗保護猶太裔極端分子,確保佢哋即使殺害巴勒斯坦人,都唔會面臨絞刑,令呢條法律實際上變成一套專門針對巴勒斯坦人嘅歧視性法律。

 

巴勒斯坦總統府隨即發表聲明,強烈譴責呢項立法,直指呢係「公然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並批評以色列試圖以法律為名,將「法外處決」合法化。巴勒斯坦外交部亦形容呢係「占領政策嘅危險升級」。

 

喺以色列國內,反對黨同人權組織亦反應強烈。多個民權團體表示會向最高法院提出司法挑戰,質疑法案違憲。法官出身嘅法律專家警告,恢復絞刑唔單止無助於減少襲擊,反而會將被處決者塑造成「烈士」,進一步激化仇恨同暴力循環。

發佈時間: 2026年03月31日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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