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誠不絕對即絕對不忠誠 陸委會警告民族團結法恐懲不作為
忠誠不絕對即絕對不忠誠 陸委會警告民族團結法恐懲不作為

北京兩會日前啱啱落幕,除咗經濟指標之外,最令台灣同國際社會「眼冤」嘅,莫過於全國人大正式通過咗一部叫《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嘅新法律。呢部法例雖然打住「團結」旗號,但係台灣陸委會隨即發出嚴正警告,直指呢鋪係「攞明」要搞長臂管轄。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更係形容,新法將「促統」由政治口號提升到法律義務,直言:「以後唔止係反台獨,直情係唔支持統一都有罪!」

 

根據呢部將會喺今年 7 月 1 日起實施嘅《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入面寫到明中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同民族團結嘅「法定義務」。呢句說話聽落好似好官式,但陸委會拆解之後發現,入面嘅陷阱位多到數唔晒。

 

陸委會指出,以前北京處理兩岸議題多數係「反分裂」,即係你唔好搞台獨就大致冇事;但而家呢部新法係「促融、促統」,將團結同統一掛鉤。最令學界同政界擔心嘅,係法律入面嘅「不作為犯」概念。簡單嚟講,喺中共嘅邏輯入面,如果你保持沉默、唔肯公開表態支持民族大團結或者祖國統一,就可以被視為「唔履行義務」,甚至被定性做「破壞團結」。

 

陸委會形容,呢種做法根本係顛覆咗民主社會「唔表態嘅自由」,喺呢種「非黑即白」嘅法律環境之下,未來可能演變成「升級版紅衛兵文化」,鼓勵民眾互相舉報,搞到人人自危。

 

對於呢次立法,東海大學陸研中心主任林子立等學者都認為,北京係想透過法律手段進行「跨境鎮壓」。新法入面提到「境外組織同個人」如果實施破壞民族團結嘅行為,一樣要追究責任。

 

有分析就舉例,如果有台灣民眾喺國際賽事入面,好興奮咁大聲嗌一句「台灣隊加油」,或者喺社交媒體轉發一啲強調台灣主體性嘅文章,喺新法之下,分分鐘會被詮釋為「製造民族分裂」。呢種「長臂」唔止伸到去海外,更加係直指喺大陸工作、讀書嘅台灣人,甚至係歷史、宗教同文化界嘅交流人士。

 

陸委會更提到,好似「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呢類案例,明明只係出版書籍,但喺中共眼中就係觸犯紅線。新法一出,北京以後「入人罪」嘅工具就更加多、更加順手。

 

目前兩岸關係持續緊張,隨住呢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式上路,陸委會再次提醒市民,去大陸旅遊、經商或者交流之前,一定要認真評估風險。

 

「以前係『反獨』,而家係『促統』,呢個係質嘅轉變。」陸委會官員表示,面對一個法律解釋權完全喺官方手上嘅環境,台灣人要對所謂嘅「統一史觀」保持高度警覺。如果真係要去大陸,最好檢查清楚自己部手機、電腦入面有冇敏感資訊,亦要避免參與任何可能被定義為「破壞團結」嘅活動,廢事到時「被失蹤」或者「被長臂管轄」搞到周身蟻。

發佈時間: 2026年03月19日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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