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先偷後買」OpenClaw  揭露中國互聯網巨頭只懂抄襲扼殺原創
騰訊「先偷後買」OpenClaw 揭露中國互聯網巨頭只懂抄襲扼殺原創

OpenClaw創辦人 Peter Steinberger 早前公開抱怨,指騰訊推出嘅 SkillHub 大量抓取 ClawHub 上面嘅技能資料,令官方伺服器負載同成本急升。曾有人發信抱怨官方伺服器限速,阻礙佢哋更快抓取數據,而呢種高頻抓取行為,將其伺服器開支推高到每月五位數美元水平。

 

騰訊方面嘅回應,則係一套典型企業法務語言:SkillHub 只係面向中國用戶嘅「本地鏡像站」,有標註 ClawHub 為原始來源;而且平台上線首周雖然向用戶分發咗 180GB 流量、錄得約 87 萬次下載,但從官方來源只同步約 1GB 資料,理論上係幫官方分擔流量,唔係加重負擔。騰訊亦強調,團隊成員本身有向 OpenClaw 生態提交代碼同 PR,希望繼續支持生態。呢啲講法由 AASTOCKS、Yahoo 財經同 TechNode 都有報道。

 

問題係,呢個回應根本避開咗最核心嘅問題:法律上可以,唔等於道德上站得住。ClawHub 嘅 GitHub 頁面顯示其採用 MIT License,換言之,複製、鏡像、再分發本身未必直接違反授權條款。 但開源世界真正依賴嘅,從來唔只係法律文本,而係一種最低限度嘅合作倫理——你可以用別人嘅成果,但正常做法應該係先溝通、再貢獻、再一齊做大,而唔係憑藉自己有伺服器、有流量入口、有本地分發能力,就一夜之間將人哋辛苦建立起嚟嘅技能生態整批搬去自己平台,然後再用「我有註明來源」去合理化整件事。

 

OpenClaw同騰訊之間呢場風波,真正值得關注嘅,唔只係一宗開源社群同大企業之間嘅爭議,而係再次將中國互聯網巨頭一套極之熟悉嘅商業邏輯,赤裸裸攤開畀全世界睇:先攞、先抄、先食咗流量,等到輿論反噬、名聲開始出事,再用資源、渠道同少量金錢去「收編」對方,將一場本來可能演變成原創者反擊大平台嘅醜聞,硬生生轉化成「支持生態」嘅公關操作。

 

更加值得玩味嘅,係事件發酵冇幾耐,騰訊同騰訊雲隨即成為 OpenClaw 嘅官方贊助者。騰訊喺 3 月 16 日已經成為 OpenClaw 嘅贊助方之一,GitHub 上亦可以見到 Tencent 正在贊助 Openclaw。 呢一步,表面上睇似乎係「和解」,甚至有人會話係皆大歡喜:原作者得到資金,騰訊得到名義上嘅正當性,社群爭議亦暫時降溫。但如果拆開嚟睇,成件事反而更具象徵意義:一間巨企先用規模優勢將開源社群成果快速吸納,當創辦人公開發難之後,再用贊助商身份扭轉敘事,將原本「未有先期支持卻大規模攞取資源」嘅問題,包裝成「我而家都支持你」。

 

呢種操作,最危險嘅地方唔係單一公司有幾衰,而係佢會對整個創新環境產生逆向激勵。細嘅開源團隊睇到嘅訊號係:只要你整到少少成績,就有可能被大公司迅速收編;而你喺早期冇議價力、冇法務、冇公關、冇市場入口,最後往往只能喺被動之下接受「贊助」或者「合作」。咁樣搞落去,最有誘因嘅唔再係做深技術、做難創新、做從零到一,而係盡快做出一個可被平台接管嘅雛形,再等大公司進場收割。長遠而言,呢套生態唔會孕育出真正顛覆性創新,只會不停複製「微創新」、「快迭代」、「大平台整合」呢套模式。

 

呢件事之所以成為公關災難,係因為操作實在太難睇。先有社群質疑、再有創辦人公開點名、之後企業澄清、最後迅速成為贊助商。外界好難唔質疑:如果真係一直尊重原作者、一直支持生態,點解要等到輿論爆炸先出手?點解唔係一開始就正式合作、正式貢獻、正式承擔基建成本?呢個先係整件事最傷騰訊品牌嘅地方。因為它暴露出一種市場習慣:原創唔重要,關係唔重要,社群觀感都唔重要,最重要係先控制節點、先控制流量、先控制用戶入口,等到事情鬧大再處理。

 

講到底,OpenClaw 事件未必足以喺法律層面證明騰訊「盜竊」成立,因為現有公開資料顯示,爭議核心更多係大規模抓取、鏡像使用、事前欠缺溝通,以及事後以贊助方式降溫,而唔係法院已認定嘅侵權裁決。但喺商業倫理同創新生態層面,呢件事已經夠清楚:當巨企慣咗用資源優勢收編開源成果,原創者就會逐步失去建立獨立生態嘅能力,整個市場最終只會剩低幾個分發巨頭,負責把別人嘅創意重新包裝、再出售、再壟斷。呢個唔係創新,係制度化掠奪;唔係扶持,係更高效率嘅收編。

發佈時間: 2026年03月17日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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