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全國人大會議9日審查「兩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發表報告時特別提到,深化「反分裂鬥爭」,依法懲戒「台獨頑固份子」,報告文本提到台灣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案件,稱「對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依法定罪判刑」。
呢宗案件過去兩年一直受到台灣出版界同文化界高度關注。富察舊年被中國當局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而喺正式宣判之前,佢其實已經被限制人身自由差唔多兩年。按照中國法律,之前被拘押嘅時間可以折抵刑期,不過到而家為止,佢究竟幾時可以真正獲釋,官方仍然冇任何進一步消息。
富察本名李延賀,1971年出生於中國遼寧省。佢早年喺中國出版界發展,曾經出任上海文藝出版社副社長。之後佢同一名台灣女性結婚並育有子女,舉家搬到台灣定居。2009年,佢喺台灣創立八旗文化出版社,並出任總編輯。八旗文化喺台灣出版界相當活躍,出版過大量關於中國歷史、政治同社會議題嘅書籍。富察本人亦因此成為台灣文化同出版圈相當知名嘅人物。2013年,佢領取咗中華民國居留證,長期喺台灣生活同工作。
2023年3月,富察為咗完成申請台灣公民身分嘅程序,需要返回中國大陸探望親人,同時處理註銷中國戶籍等相關手續。佢當時前往上海,但之後突然失去聯絡。消息傳出之後,立即引起台灣同海外文化界、出版界同學術界嘅廣泛關注。當時海內外出版人、學者、文化界同媒體人士超過350人發起連署聲援,公開呼籲中共當局立即釋放富察。當時台灣方面嘅陸委會同八旗文化出版社都表示,為咗尊重家屬意願,不方便公開回應案件細節,因此外界對富察嘅情況一直所知有限。
直到2023年4月26日,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首次對外證實事件。國台辦當時表示,富察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目前正接受國家安全機關調查。之後到同年5月17日,時任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再進一步說明情況。佢表示,上海市國家安全局已經喺2023年3月21日,依法對涉嫌從事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活動嘅犯罪嫌疑人李延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之後長時間處於相對低調狀態,直到2025年3月,國台辦再對外披露案件進一步情況。官方表示,李延賀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一案,已經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並於舊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官方其後進一步指出,法院認定李延賀犯有「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同時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
而喺今日人大會議審查「兩高」報告嘅過程入面,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喺工作報告中亦再次提到相關政策方向。張軍表示,舊年中國司法系統堅決捍衛國家安全,並指出要深化反顛覆、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等鬥爭,同時嚴懲「台獨」頑固分子。張軍喺報告中仲提到,未來將會「嚴懲顛覆分裂、滲透破壞、間諜竊密、宗教極端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同時亦會「加強港澳台僑同胞權益保護」。
另一方面,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亦喺人大會議上作工作報告。應勇表示,舊年檢察機關依法從嚴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並堅決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同分裂活動。應勇喺報告中提到,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涉及分裂國家同煽動分裂國家嘅犯罪行為,以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同領土完整。此外,應勇亦指出,舊年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涉及港澳台同海外僑民案件共2180宗。同時亦支持福建、廣東等地檢察機關加強對台司法互助聯絡窗口建設等工作。
台媒《風傳媒》引述北京涉台人士分析,今次「兩高」報告寫入富察(李延賀)案,係為咗公諸於眾且有威懾之意,恫嚇其他台派人士,尤其出生於中國大陸仲支持台派嘅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