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今日(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次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14 日,以待處理交付高等法院的程序。
控方案情指,黃之鋒於 2020 年 7 月至 11 月期間,涉嫌與已潛逃海外的前眾志主席羅冠聰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及人員,對香港特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現年 28 歲的黃之鋒今日身穿深色外套出庭,神情平靜,散庭時曾向旁聽席揮手及鞠躬。今日法庭旁聽席坐滿,當中包括多國領事館代表。黃之鋒早前已因「47人初選案」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入獄 4 年 8 個月。由於本案涉及國安法且被告正服刑,黃將繼續還押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