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重囚20年   聯合國強烈譴責:判決違國際人權義務
黎智英重囚20年  聯合國強烈譴責:判決違國際人權義務

備受國際關注嘅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案件,昨日(9日)喺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宣判。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成立,被重判入獄20年。消息一出,隨即引發聯合國及西方國家強烈反彈,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更罕有發聲明要求「立即撤銷判決」。北京方面則寸步不讓,外交部發言人嚴厲駁斥,指黎智英係「反中亂港」首惡,外國無權置喙。

 

現年78歲嘅黎智英,被視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最受矚目嘅被告之一。案件經歷漫長審訊,昨日終於迎來結局。法官喺判詞中指出,黎智英利用媒體平台,長期與外國政治勢力勾結,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最終,法庭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其中18年刑期須與其早前涉及嘅欺詐案分期執行。考慮到黎智英已屆高齡,呢個刑期被外界視為變相嘅「終身監禁」。

 

宣判當日,法院外保安森嚴,大批警員駐守,亦有少量市民喺封鎖線外徘徊。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庭,神情平靜。自2020年被捕以來,佢已經被還押超過4年。

 

判決結果公布後不足數小時,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蒂爾克 (Volker Türk) 隨即發表措辭強硬嘅聲明,對判決表示「極度遺憾」。

 

蒂爾克喺聲明中直指,有關判決將受國際法保護嘅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及結社自由「刑事化」。佢特別提到,控方大量引用咗《國安法》生效前嘅行為作為證據,做法令人憂慮。蒂爾克強調:「黎智英係一位出版商,僅因行使權利就被判囚20年,呢個結果證實咗香港國安法律條款模糊、覆蓋範圍過寬,執行時違反咗香港嘅國際人權義務。」

 

蒂爾克更直接向港府喊話:「判決與國際法不符,必須立即予以撤銷。」佢又提到,鑑於黎智英年事已高、健康狀況堪憂,加上已被羈押逾4年,基於人道主義理由,呼籲當局立即釋放佢。

 

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嘅數據顯示,香港新聞自由狀況自2020年起急劇惡化。聲明中列舉咗一組驚人數字:據報自2020年至2026年間,香港至少有385人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名被捕,當中175人被定罪。蒂爾克形容,呢個係香港「更廣泛鎮壓趨勢」嘅一部分,隨著2024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23條立法)實施,獨立媒體生存空間進一步被收窄。

 

面對聯合國及西方輿論嘅圍攻,北京方面迅速作出強硬回應。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喺昨日嘅例行記者會上,主動提及案件並嚴詞反擊。

 

林劍定性黎智英為「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嘅主要策劃者同參與者」,指其行為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理應受到法律嚴懲」。

 

對於蒂爾克嘅言論,林劍批評係「不負責任」。佢重申,有關司法案件純屬香港特區內部事務,中國司法主權不容挑戰。「我們敦促有關國家同機構尊重中國主權,尊重香港法治,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司法。」

發佈時間: 2026年02月10日 14:19
關於我們 | 加入我們 | 隱私權聲明 | 免責聲明 | 錯誤回報/意見提供
電郵: hongkongmatters.info@g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香港元宇宙.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