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2026 年 1 月 29 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對緬北明氏犯罪集團重要頭目明國平、明珍珍等 11 名罪犯執行死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自 2015 年起,以明氏家族核心成員為首的犯罪集團盤踞緬北果敢地區,設立多個電詐園區,並提供武裝庇護,實施電信網路詐騙及開設賭場,涉案金額逾百億元人民幣。期間,該集團更涉及故意殺人、非法拘禁等暴力罪行,導致 14 名中國公民死亡。法院認為,該集團犯罪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極大,遂核准死刑。行刑前,罪犯依法會見了近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