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女失衡嚴重  婚配公司:女士放寬擇偶條件否則「渴死」
香港男女失衡嚴重 婚配公司:女士放寬擇偶條件否則「渴死」

消委會日前分享多宗有關交友配對服務嘅投訴個案,引起社會討論。香港婚姻介紹所董事總經理廖吳美玲於17日出席商台節目時表示,現時香港女性喺尋找伴侶時,期望同現實之間嘅落差愈來愈大。佢指出,不少女士認為應該要搵門當戶對、條件理想嘅對象,但喺香港男女比例嚴重失衡嘅情況下,呢種堅持只會令自己更難搵到伴侶。

 

廖吳美玲形容,現時香港男女比例差距達16,即大約84名男性對100名女性,情況相當嚴峻,亦間接導致生育率下跌同配對困難等問題。佢又提到,好多香港男性選擇返內地工作,令本地市場嘅男性人數進一步減少。佢以女士身處沙漠,仍然堅持只飲名牌樽裝水作比喻,認為如果唔肯放低要求,最終只會「渴死」,直言香港女性需要適當放寬擇偶條件。

 

廖吳美玲又話,現時唔少女性學歷好高,但佢認為,讀書對搵對象「完全無作用」。佢指出,自己從事婚姻配對行業18年,從未見過有男性要求對象一定要有博士學位。佢建議女性嘅擇偶要求唔好太過離地,可以考慮比自己年長5至10歲嘅對象,因為一般香港男性都偏好較年輕嘅女性。佢又分享個案,指最近有一名五十多歲、年薪三百萬元嘅女性,喺配對公司建議下調低要求,最終嫁畀一名年紀相差六至七年嘅教師,兩人相處得相當愉快。

 

另一方面,消委會亦披露一宗涉及高額收費嘅投訴個案。一名40歲、收入不俗嘅女士,花費七萬元購買交友配對服務,但商戶推薦嘅18名男會員之中,無一人「完全符合」當初列明嘅擇偶條件。個案經過調停後,雙方仍然未能達成共識。

 

消委會副總幹事何應富於16日早上在商台節目中進一步解釋,該宗投訴嘅爭議重點,主要源於商戶促銷期間作出帶有吹捧性質嘅口頭承諾,當實際結果未能符合消費者期望時,雙方就容易產生糾紛。

 

何應富表示,相信商戶喺推銷服務時,曾經提及會提供「高質會員」等宣傳字眼,以吸引消費者,但呢類說法並非可以明確量化嘅承諾,通常只會被視為「宣傳性吹捧」,而唔屬於合約條款,因此要證明商戶作出不實陳述並不容易。他指出,交友配對服務本身具一定主觀性,商戶同消費者之間應該訂立清晰協定,列明對消費者而言,邊啲屬於「必要條件」,邊啲屬於「未必一定要」。

 

何應富又話,一般會建議消費者喺合約上清楚寫明核心要求,但實際情況係,大部分交友配對公司使用嘅都係「罐頭式」合約,很少會為個別客戶詳細列出具體條件,呢一點往往成為日後爭拗嘅根源。至於如果消費者要求配對對象「靚仔」,佢指出,應盡量將要求量化,例如列明身高、體型、膚色等客觀標準,總之原則係條件要清晰,減少日後誤會。

發佈時間: 2025年12月18日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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