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擬修法辱華者最高囚5年 包括「散播中國介入選舉」 李在明贊同
南韓擬修法辱華者最高囚5年 包括「散播中國介入選舉」 李在明贊同

南韓早前掀起大型反華示威潮後,近日國會議員提出一項新法案,建議以刑法重罰侮辱中國等特定國家嘅行為,包括「散播中國介入選舉」 ,最重可判監5年。總統李在明亦公開表示贊成。引起輿論熱議。

 

據南韓傳媒報導,執政嘅共同民主黨國會議員楊富男本月4日正式向國會提交修訂刑法嘅建議,建議立法禁止針對特定國家、其國民或種族進行詆毀行為。按照新嘅修訂建議,凡涉及毀謗行為者,一經定罪可判處最多5年徒刑,或罰款最多一千萬韓圜(約港幣5萬3千蚊);如果係公然侮辱行為,則最多判監一年或罰款二百萬韓圜(約港幣1萬蚊)。

 

楊富男表示,之所以提出呢個法案,係因為今年10月3日南韓爆發大規模嘅反華示威期間,有示威者公然唱歌辱罵中國人,包括用上「中國人、朝鮮傀儡、赤色分子快滾」等帶有明顯敵意嘅言語,仲散播「中國干涉南韓選舉」等假消息,嚴重損害國際形象同社會安寧。南韓現時嘅法律只限於針對侮辱個人嘅行為,法案通過後,法律適用嘅範圍會擴大至整個國家或特定族群。

 

共同民主黨高層消息人士透露,雖然呢項法案唔會即刻喺國會推動立法程序,但黨內已經就相關修訂取得共識,並準備適時展開推動。總統李在明近日亦高調表態支持,批評侮辱特定國家遊客嘅行為:「辱罵、侮辱外國遊客,係故意惡化國際關係,咁算咩言論自由?根本就係搞亂檔。」

 

事實上,南韓近排嘅反中情緒高漲,唔單止多次喺首爾市中心發生示威遊行,更幾次爆發警察同示威者、甚至遊客之間嘅衝突,治安問題成為外國遊客關注嘅焦點。此外,當地仲發生咖啡廳公開拒絕接待中國旅客嘅事件。

 

為咗解決呢啲涉外旅遊糾紛問題,南韓文化體育觀光部特地向國家警察廳提出建議,重新恢復喺2023年裁撤嘅「觀光警察」隊伍。不過警察廳回應指,基於人力調配同組織重建有困難,最終拒絕有關建議。

 

其實南韓喺2013年成立過「觀光警察」,由一批識得英語、漢語、日語等多種外語嘅警務人員組成,主要巡邏明洞、梨泰院、東大門等外國遊客較多嘅地區,專門負責處理遊客爭拗、預防罪案同提供旅遊資訊,深受外國遊客好評。不過呢個專責隊伍喺2023年因為政府裁員同機構精簡運作嘅政策之下,最終宣告解散。

發佈時間: 2025年11月18日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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