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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國民議會(下議院)於29日通過,將「任何未經同意的性行為」正式定義為性侵。參議院在經過漫長的立法程序後,最終投票支持此措施,使「同意原則」被正式寫入法國刑法典中,徹底改變對性暴力的法律認定標準。
新法案明確強調「明確且可撤回的同意」。法律規定,同意必須是自由、知情、具體且可撤回的意願表達,並須依情境判斷。法條特別指出,單純的沉默或沒有反應,皆不構成同意。這項修法旨在解決過去案件中,受害者難以證明遭受暴力、脅迫或突襲的舉證困境,讓同意成為判斷的核心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