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近日針對宗教界發布新規定,旨在全面收緊宗教人員喺互聯網嘅活動。國家宗教事務局正式印發咗《宗教教職人員網絡行為規範》中嘅18條條文,對宗教教職人員嘅網上言行作出具體規定,範圍涵蓋講道、傳教、募捐以至商業行為等等,仲特別講明,呢啲新規範對香港、澳門、台灣以及外國嘅宗教人員,喺內地進行嘅網絡行為同樣有效 。
《行為規範》被視為落實多項法規嘅具體舉措,例如《宗教事務條例》同《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目的係「規範宗教教職人員網絡行為,維護互聯網宗教領域良好秩序」 。
新規範明確列出多條「禁止性」條文,為宗教人員嘅網上言行劃定紅線。當中強調,宗教教職人員嘅網絡行為,必須「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 。
佢哋唔可以發布同傳播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反對共產黨領導、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等內容嘅資訊 。新規仲特別提到,禁止通過網絡「與境外勢力勾連,支持、參與境外宗教滲透活動」 。
此外,法規亦嚴禁宗教人員喺網上傳播宗教極端思想、煽動宗教狂熱,或者宣揚極端主義、恐怖主義同民族分裂主義 。就連展示或推銷「宗教極端服飾」都唔准 。
新規對宗教人員嘅網絡活動作出咗細緻嘅規範。最引人注目嘅係,佢哋唔可以通過網絡直播、短影片、線上會議、微信群或者朋友圈嚟傳教 。同時,法會、禮拜、彌撒等宗教活動,以至燒香、供佛、誦經、受戒、受洗等儀式,都唔可以喺網上舉行 。
法規亦明確禁止一切商業行為,例如「借教斂財」 、以修建宗教場所或舉辦宗教活動為名義募捐 、組織或參與商品營銷、直播帶貨以及接受「打賞」等經營活動 。呢啲禁令反映出當局對近年嚟部分宗教場所商業化嘅關注,有分析認為,呢啲新規可能同之前內地發生嘅宗教界醜聞有關,例如備受關注嘅少林寺前住持釋永信被指控將寺院高度商業化嘅事件 。
新規範並非完全禁止宗教人員使用網絡,但就將「講經講道」嘅途徑大幅收窄。法規講明,宗教人員如果想喺網上講經或者從事宗教培訓,只可以「且僅限於」透過「取得《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許可證》的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寺觀教堂依法自建的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等」嚟進行 。呢意味住,所有非官方或非指定平台嘅網絡傳教行為,都將被視為違規。
此外,法規亦禁止宗教人員喺網上發送「宗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 。
最值得港澳讀者關注嘅一點係,《行為規範》於末段表明,香港、澳門、台灣嘅宗教教職人員,以及外國宗教教職人員,喺內地實施網絡行為時,「參照本規範執行」 。換句話講,呢啲新規並非只針對內地宗教人士,只要係港澳台同外國嘅神職人員喺內地網絡空間活動,例如使用內地嘅社交媒體平台,同樣要遵守呢啲法規。
違反呢啲規範嘅宗教人員,將會被責令限期改正;如果拒絕改正,當局會同網信、電信、公安同國家安全等部門合作,依法作出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