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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當局準備修法規範網路用語用字,今天將「中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修訂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官方說,新修條文規定各網路平台應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用語用字,且應「符合國家的規範和標準」,並細化處罰措施。
修訂草案明確規定,網路文藝節目、網路劇、網路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在境內銷售的商品的名稱、包裝、說明等,應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