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修訂《監獄規則》,禁止私人膳食(俗稱「私飯」)運入監獄,並賦權懲教署拒絕任何唔符合法定目的嘅探訪。新規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已喺上月18日刊憲生效,立法會尋日就相關法案召開委員會會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修訂旨在配合國家安全同現代化監獄管理需要,確保監獄秩序同公共安全。
鄧炳強喺立法會《2025年監獄(修訂)規則》小組委員會上指出,《監獄規則》實施超過70年,部分條文已經唔合時宜。因此當局全面修訂規則,賦予懲教署更大權力,以維護國家安全、防止罪行、保障個人安全等五大法定目的,對探訪、通信、法律聯繫同宗教活動施加限制或者禁止。佢強調,修訂措施合理、必要同相稱,亦參考咗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嘅做法,目的是平衡在囚人士嘅基本權利同監獄秩序及公共安全,提升管理效率與公平性。
其中一項修訂係禁止候審在囚人士穿私人衫同食自備「私飯」。鄧炳強表示,「私飯」制度形同特權,唔利於監獄管理,過往亦曾經被利用嚟偷運毒品等違禁品,增加咗懲教人員嘅檢查負擔。懲教署署長黃國興補充,過去多年錄得超過300宗與「私飯」相關嘅違紀事件,包括私相授受、爭執、打鬥,甚至有在囚人士透過「私飯」混入酒精飲品,導致醉酒襲擊事件。禁止「私飯」有助減少違禁品流入,減輕懲教人員嘅工作壓力,確保監獄內嘅公平性同安全性。
探訪資格嘅界定亦引起關注。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質疑,「朋友」嘅定義係咪因為修訂而收窄,並舉例過往好似葉繼歡等在囚人士嘅女友或者同性伴侶係咪仍然可以探訪。鄧炳強回應,當局唔係單純以身份關係劃分探訪資格,而係以探訪目的作標準。如果探訪有助在囚人士改過自新或者提供精神、物質支援,就會獲准許;但如果探訪者係呼籲破壞監獄秩序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嘅行為,無論身份係親人、朋友定係任何關係,都會被禁止。
修訂同時容許懲教署喺特定情況下限制個別專職教士嘅探訪或者宗教活動。選委界議員管浩鳴關注會唔會對教士施加長期限制,鄧炳強澄清,唔會採取終身禁制,而係按個別情況明確規定限制嘅時間同對象,只要唔影響國家安全,教士仍然可以繼續探訪。此外,修訂容許懲教署喺維護國家安全嘅前提下,向法院申請手令,限制在囚人士與特定法律代表或者註冊醫生嘅聯繫,但強調呢個做法唔會剝奪在囚人士選擇其他代表嘅權利,確保公平審訊權利唔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