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6月4日)是六四事件36周年。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傳媒問及,若有市民在維園或銅鑼灣一帶點蠟燭、或穿上印有標語的衣服進行悼念行為,是否涉及違法風險。李家超回應指,任何活動,不論在任何日子舉行,都必須遵守法律規定,強調不能違法。
他指出,執法部門會針對任何違法行為作出果斷和嚴格的處理,重申「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原則。李家超同時提醒市民,危害國家安全屬嚴重罪行,政府會嚴格打擊所有危害國安的行為及活動,強調會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到底。
過去多年,市民每年6月4日晚在維園舉行燭光悼念活動,但自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維園再無正式舉行六四集會。當局亦多次強調市民應避免參與「可能違法」的行為,警方則於六四當日加強在銅鑼灣一帶的部署。隨着明日為六四36周年,外界關注是否仍有人進行象徵性悼念行動,以及執法部門會否作出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