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2歲女子吳梓瑩因偽造香港中學文憑試(DSE)英文科成績,報讀香港教育大學語文研究(榮譽)文學士(英文主修)課程,今日(28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被告利用「修圖秀秀」軟件,將其DSE英文科第2級成績改為第3級,一度獲教大取錄。教大其後發現成績造假,取消取錄並報警。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考慮判囚,將判刑押後至6月11日,期間被告須還押以索取社會服務令等報告。
案情指,被告於2024年6月19日至8月22日期間,向教大職員虛報其DSE英文科成績為第3級,並提交偽造的成績通知書副本,企圖獲取學士課程取錄。被告初時辯稱改動成績是「好玩」,但教大核查後揭發造假,隨即報警處理。控方強調,被告行為屬有意欺騙,損害教育機構的公平性及公信力。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來自單親家庭,與母親相依為命,經濟環境欠佳。她自小學業成績平平,擔心DSE成績未達大學要求,會令母親失望,遂鋌而走險。辯方又指被告認罪態度誠懇,願意承擔後果,盼法庭考慮非監禁刑罰,如社會服務令。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評被告行為不誠實,嚴重影響教育制度的公平性,認為案情達判囚門檻,但同意先索取背景報告以考慮所有量刑選項。被告獲准以500元保釋至5月28日再訊,但今日認罪後須還押候判。
此案引起社會關注,突顯DSE成績對升學的重要性及造假行為的嚴重後果。教大發言人表示,校方對入學申請有嚴格審查機制,會繼續確保招生公平。法庭將於6月11日就被告最終量刑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