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今日宣佈,23條附屬法例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即日刊憲生效,從立法會推出議程至正式生效不足48小時。這些附屬法例涵蓋一系列涉及國家安全、資訊管控和社會秩序的條文,包括更嚴格的間諜罪、煽動分裂、顛覆國家政權等罪行,並明確列出相應的罰則,引發法律界廣泛關注。
根據政府公告,新法例的罰則包括最高終身監禁,最低處以10年有期徒刑,並可額外處以罰款,具體數額將視乎案件嚴重性而定。新法例同時賦予執法部門更大權限,例如進行無令搜查、截取通訊、凍結資產,以及要求科技公司配合提供用戶數據等。此舉被視為對香港社會各界提出的國安風險的強力回應。
然而,香港法律界對此表示憂慮,認為立法過程過於倉促,未有充分諮詢社會意見。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指出,這種快速立法的方式或會損害香港法治精神,削弱市民對司法制度的信心,並可能影響國際投資者對香港的評價。另有學者批評,附屬法例的內容範圍過廣,可能導致執法標準不一致,進一步加劇社會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