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內地女子李思萱因涉嫌以虛假學歷報讀香港大學碩士課程並藏有偽造畢業證書,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240天。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指出,被告的不誠實行為貫徹始終,認為刑期不可全部同期執行。
案件指李思萱於2021年12月至2024年7月期間,向香港大學職員訛稱擁有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文學學士學位,從而不誠實地取得港大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課程的錄取資格。此外,她在2024年7月被發現管有偽造的港大畢業證書,證書上甚至標明她成績優異。
港大於2024年3月接獲投訴,指有人使用虛假學歷報讀碩士課程。校方調查發現被告提交的哥大學歷文件屬偽造,隨後報警處理。警方在被告灣仔住所內搜出一張疑似偽造的畢業證書,經核實確認為假文件。
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另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的控罪則獲撤回。法庭考慮其認罪態度,將總刑期扣減三分之一,最終判處240天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