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國安處首次引用《港區國安法》新增的**「處理屬於潛逃者資金」罪名**,控告潛逃英國的前立法會議員郭鳳儀的父親。
據警方披露,被告涉事行為被視為協助潛逃者處理財產,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新增條文。根據條例相關規定,任何人明知某財產屬於潛逃中的被告或罪犯而處理該財產,可被追究刑責。
警方國安處表示,將繼續追查潛逃者的資金來源及流向,防止任何人或組織以任何形式支援、協助逃避法律追究的行為。行政長官李家超回應事件時強調,國家安全罪行性質極其嚴重,政府將全力依法追究到底,絕不姑息。他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強調保護國家安全是全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