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周一(28日)在九龍區拘捕一名22歲男子,指他涉嫌多次在網上發布具煽動意圖的信息,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已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警方公布,調查發現該名男子涉嫌透過社交平台反覆發表具煽動性的言論,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產生憎恨、藐視或離叛情緒,鼓吹不以合法方式改變中央就香港特區依法制定的安排,以及不遵守特區法律、抗命有關命令等行為。
警方強調,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判監禁最高7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切勿輕信或轉發具煽動性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