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不傾向以「白紙草案」形式進行諮詢工作,原因是這種諮詢模式具導向性。被問及會否留任下屆班子,鄧炳強回應說:「有關於我將來的工作,我從來都不想將來做甚麼,我只是想如何貢獻社會,以及集中做好我現時保安局的工作。」
鄧炳強今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後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原本今年上半年提出諮詢,但受疫情影響,立法工作受影響,加上國際形勢變得複雜,當局須仔細研究如何將法例做好,以應對目前及將來挑戰。至於會否在本屆政府任期結束前提出立法建議?鄧炳強表示,當局會全力及盡快進行有關工作。
被問及《基本法》23條立法傾向以白紙還是藍紙形式進行諮詢,他回應說:「因為我們覺得白紙草案有個不好的地方,你把事情很詳細地寫出來,可能會有一個導向性,我們應該在諮詢階段廣納意見,大家廣納了大家意見之後,就交由一些專業的法律草擬人員草擬這個條例,包括我自己都不是一個專業的法律草擬人員,交回予專業人士。」
政府訂立法例,會先由律政司草擬條例草案。傳統上用藍色紙張印發,在《憲報》刊登,俗稱「藍紙草案」。當政府認為要就草案諮詢公眾,就會刊登「白紙草案」。若條例牽涉複雜技術問題,或未能於收集意見前作出立法建議,當局一般會以「白紙條例草案」作公眾諮詢。
另外,鄧炳強今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口頭質詢時表示,立法建議的7個罪類中,《港區國安法》已包括其中兩類,亦涵蓋其他現行法例,如《刑事罪行條例》、《官方機密條例》、《社團條例》等,當局正研究就著相關條例進行更改工作或重新訂立一條新條例。
他續指,港府一直進行《基本法》23條立法的相關工作,除了研究相關全國性法律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同類法律之外,當局並正檢視《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經驗,相關的現行法例的不足,並針對過去發生事情,務求制定有效、務實的方案及條文以應對有關的風險。